《互联网营销师》三级(高级工)课程

Big Life直播电商培训

资源目录:(具体问为信)

86.《电子商务法》解读(下)

85.《电子商务法》解读(上)

84.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》解读

8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解读(下)

8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解读(上)

8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解读(下)

80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解读(上)

79.《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》解读

78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解读(下)

77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解读(上)

76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解读04

75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解读03

74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解读02

7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解读01

7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解读07

7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解读06

68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解读05

67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解读04

66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解读03

65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解读02

64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解读01

61.电商直播的订单类型

60.提升粉丝活跃度、留存率及转化率

59.应规避的账号限流操作

58.设计吸粉账号

57.私域流量获取及管理(下)

56.私域流量获取及管理(上)

55.直播引流工具及方法(下)

54.直播引流工具及方法(上)

53.带货直播粘粉与涨粉话术(下)

互联网营销师并不完全等同于大众所熟知的’带货主播’,这一职业已发展分化出包括选品员、直播销售员、视频创推员与平台管理员在内的四大职业工种。虽然各工种间的职业方向与职位功能存在很大差异,但他们彼此之间相辅相成,共同构成了互联网直播营销链条。

本课程学习完毕通过考核后颁发国职认证证书。

【课程大纲】

互联网教师学习有完善的学习和考评体系课程与之相对应的,课程内容大概涵盖了成为互联网教师复合型人才必备的基础知识,对互联网各个平台的基础素养、短视频拍摄的知识、直播带货准备工作、选品售后直播等全方位的学习。

【面向人群】

1、各大MCN机构从业人员;

2、各平台网络主播;从事直播新媒体营销的在校生与社会人员;

3、大中专院校电子商务、新媒体运用授课方向的教职人员。

4、新媒体、融媒体基地从业人员;

5、政府部门从事新媒体融媒体监督管理的人员;

6、年龄满18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
7、中专及以上学历〔含全日制在校生)。

8、其他符合条作且对新媒体融媒体运营、管理工作富有兴趣有意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。

【学完收获】

1、自我价值能力的体现;

2、学习了解更多专业知识;

3、获得更大的就业机会、创业机会。

4、国职认证证书

资源获取微信651205742 / XQLXXCOM (注意:请备注添加理由 无备不加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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